VITEM XI 依親簽證
一般規定與資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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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證規費無法退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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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辦事處不推薦或為任何旅行社背書。本處亦不予承擔旅行社服務品質。您必須為本處領事管轄區(即台灣)合法居民才能透過他人代辦簽證申請。持非台灣本地的文件(例如:國外公司開具的在職證明、他國銀行開立的存款證明…)一律需要經過發文國當地的巴西領事館認證。且簽證申請者必須親自辦理,不得委託他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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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提前規劃簽證申請,審核需 5 - 10 個工作天,護照正本需留至簽證核發完成後始得領回。旺季可能需較長的時間。本處無提供急件服務。
- 本處櫃台受理時間為週一至週五,上午 9:00 至 13: 00,無需預約。本處保留限制每日受理簽證數量之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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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外國公民於提交申請時表現出侵犯、污辱或不尊重之行為,本處將拒絕核發簽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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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處不受理電話查詢簽證進度。若您已申辦簽證,請自行線上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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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 2010 年 5 月起,入境巴西無需出示《黃熱病疫苗接種或預防措施國際證書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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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 2023 年 6 月起,入境巴西無須出示接種 COVID-19 疫苗證明或 COVID-19 抗原檢測(Antigeno)或核酸(RT-PCR)檢驗陰性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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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西簽證的官方資訊僅可透過本網站、email(consular.taipe@itamaraty.gov.br)或親臨本處查詢。
A) 資格
符合以下任一條件者,可申辦依親簽證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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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西公民或持有效巴西居留證的外籍人士的配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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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西公民或持有效巴西居留證的外籍人士的未成年子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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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西公民或持有效巴西居留證的外籍人士的未成年繼子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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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西公民或持有效巴西居留證的外籍人士的父母/祖父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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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西公民或持有效巴西居留證的外籍人士的未成年兄弟姐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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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西公民之監護人
B) 簽證效期
簽證有效期限最長為一年。申請人入境巴西後 90 天內,應向巴西聯邦警察局申辦居留證。
C) 必備證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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護照,須有六個月以上效期及兩張空白頁(不含備註頁)。如有,請出示您的舊巴西簽證/通行證(Laissez Passer),舊簽證如遺失,需檢附警察局出具之遺失報案證明。多重國籍者,需檢附所有護照正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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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份簽證申請表。請以英文填寫並上傳照片、簽名和所有必備文件。完成後請列印有條碼的表格、實貼照片並親筆簽名(如同護照上的簽名),或由父母/監護人簽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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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位記錄(尚未開票)或電子機票(如已開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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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證(影本)或外僑居留證 ARC(影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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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 歲以下未成年人需提供兩份父母同意書,由父母或法定監護人(需提供監護權證明文件)簽名並由公證人公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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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個月內核發英文良民證(警察刑事紀錄證明),須經公證人公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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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文戶籍謄本(兩分),須經公證人公證並由本處認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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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西身份證、護照或居留證(RNE)正本。若配偶/父母在巴西,可接受公證影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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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巴西公民或持有效巴西居留證的外籍人士之間的關係證明,例如:
· 巴西結婚證書正本(結婚登記)
· 出生證明
· 監護證明
⚠️請注意:大頭照、簽名、護照資料頁及其他所有必備文件,皆須以 JPEG 或是 PDF 檔型式分別上傳至表格(總檔案大小不可超過 20MB),否則本處將無法受理簽證申請。 填寫完成後,申請人或代辦人仍須攜帶紙本至本辦事處窗口遞件。
D) 費用
簽證:NT$ 3600
認證:NT$ 720 / 份
繳款方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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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金:於辦事處窗口遞交申請後,前往台灣銀行士林分行臨櫃繳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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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帳:使用 ATM 金融卡於辦事處窗口轉帳。無法使用網銀、APP、信用卡。
E) 提交申請
受理時間:週一至週五,上午 9 點至 13 點整,無須預約。若一次提交五件(含)以上簽證者,應透過電話或電子郵件事先預約。
簽證申請可以由本人或第三者(親戚/朋友/代辦中心)提交。
本辦事處不接受以郵寄方式申請簽證。
F) 作業時間
本人提交申請:3-5 個工作天。
他人提交申請:5-7 個工作天。
不管在任何情況下,簽證不予當日核發。